简介:余姚市警方近日侦破了一起利用针孔摄像头偷窥女性的案件,犯罪嫌疑人将照相机藏在了鞋腹里,将脚伸展到女性裙底才可展开摄制,犯罪嫌疑人用这种方式在2个月内偷窥了90多部视频。常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标语“科技转变生活”,显然科技发展变革使得生活显得更加便利,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害人的案件更加多,法律也逐步在修改完备,遏止新型的违法犯罪不道德,那么,偷窥女性裙底犯罪吗?销售针孔摄像头违背哪些法律规定?大律师网小编带大家一起去想到,青睐读者。【男子鞋内藏摄像头】最近,余姚市公安局马渚派出所的民警捉到了一名男子,他常常不会去商场、车站等一些人员密集的地方,用藏在鞋内的针孔摄像头,偷窥女性的裙底。由于针孔摄像头藏得十分不为人知,这些被偷拍的女性,丝毫没察觉到。
在2个月的时间里,这名男子先后摄制了90多部此类的猥亵视频。近日,马渚派出所的民警在工作中找到,有人在网上非法交易一些偷窥设备。民警旋即展开了一系列侦察行动,迅速,民警就在所在辖区找到了嫌疑人。
余姚市公安局马渚派出所民警陆余宁称之为:“对嫌疑人家中展开检查,在检查过程中,找到了一双具有针孔摄像头的运动黑色跑鞋,以及在他手机上共找到90多部偷窥视频。” 经过审问,嫌疑人张某对他的犯罪行为展开了真实情况交代。余姚市公安局马渚派出所民警陆余宁称之为:“今年六月份的时候,他在网上出售了具有针孔摄像头的偷窥工具。
他利用这个工具,在一些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,对女性的裙底展开摄制,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中,共计摄制了90多部女性视频。” 期间,民警也找到,这双被藏有针孔摄像头的黑色运动鞋,如果不仔细观察,很难找到它和普通运动鞋的差异。
余姚市公安局马渚派出所民警陆余宁:“细心查阅,你就不会看见这个鞋腹上面有一个小孔,将一个隐形针孔摄像头装有在这双鞋子里面。专门滚一些女性杀掉,然后他不会把这个脚伸展到女性的裙底之下来展开偷窥摄制,摄制之后呢,它可以通过里面的蓝牙传输到手机上展开查阅。” 张某交代,这所谓的运动鞋,是他在网上寻找卖家后,通过手机特好友的方式,展开交易的。
嫌疑人张某交代:“我就是那边(对方朋友圈)刷下来,看见他们那边有鞋子,然后我说道你这个鞋子也能装摄像头啊,他说道能,我说道怎么样的,然后他就放了一个视频给我,他说道是这样的,然后我就回答他价格,大约多少一双,他说道800一双。需求量较为大,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发给你。
” 除了运动鞋、打火机,一些家中常用的装备、生活用品也被改装了偷拍工具。余姚市公安局马渚派出所民警陆余宁称之为:“我们在嫌疑人家里,又查获了这个打火机,你看一下,有可能相比之下的看一下,是个很普通的打火机,但是里面暗藏玄机,这里有一个小小的孔,它就是针孔。” 嫌疑人张某交代:“有衣架的,然后眼镜、手表、鞋子、沐浴露、洗发水,然后什么除臭剂,乱七八糟的很多,还有什么插座上的。” 为了案件更进一步明朗化,办案民警还对销售具有针孔摄像头的商家展开了开庭告知。
目前,案件正在更进一步审理中。偷窥女性裙底犯罪吗?偷窥女性裙底在刑法中与之涉及的罪名有非法用于监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、非法经营罪、传播淫秽物品罪,这些罪名都必须违反一定条件,所以绝大部分偷窥都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展开惩处的,与刑法定罪仍有距离,导致严重后果的,以非法用于监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有期徒刑或者管制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,禁令偷拍偷窥他人隐私,针对偷拍、偷窥他人卧室、浴室等隐私场所,或者监听他人隐私的不道德,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,将一处5日以下拘押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一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押,可以处以500元以下罚款。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、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低俗信息的,一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押,可以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一处5日以下拘押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其中,传播低俗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有期徒刑或者管制。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涉及司法解释,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制作、拷贝、出版发行、售卖、传播低俗电子信息,实际被点击数超过两万次以上的,要按照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惩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用于监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用于监听、窃照专用器材,导致严重后果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有期徒刑或者管制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不道德之一的,一处5日以下拘押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一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押,可以处以500元以下罚款: (一)写出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 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毁谤他人的; (三)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惩处的; (四)对证人及其近亲属展开威胁、羞辱、打伤或者打击报复的; (五)多次发送到低俗、羞辱、报复或者其他信息,阻碍他人长时间生活的; (六)偷拍、偷窥、监听、散播他人隐私的。销售针孔摄像头违背哪些法律规定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、销售专用间谍器材、监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、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监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有期徒刑或者管制,处以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单位罪前款罪的,对单位被判罚金,并对其必要负责管理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必要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惩处。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用于监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用于监听、窃照专用器材,导致严重后果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有期徒刑或者管制。第二百八十四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的组织作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,处以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为他人实行前款犯罪获取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协助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惩处。为实行考试作弊不道德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获取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惩处。
替换他人或者让他人替换自己参与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,处有期徒刑或者管制,处以或者单处罚金。《禁令非法生产销售用于监听窃照专用器材和“伪基站”设备的规定》中 第二条 禁令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的组织非法生产、销售、用于监听窃照专用器材和“伪基站”设备。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之为监听专用器材,是指以伪装成或者隐密方式用于,经公安机关依法展开技术检测后做出确认性结论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: (一)具备无线升空、接管语音信号功能的升空、接管器材; (二)微型语音信号掉落或者录音设备; (三)需要提供无线通信信息的电子接管器材; (四)利用搭接、感应器等方式提供通讯线路信息的器材; (五)利用液体传声、光纤、微波、激光、红外线等技术提供语音信息的器材; (六)可遥控语音接管器件或者电子设备中的语音接管功能,提供涉及语音信息,且无显著提醒的器材(不含软件); (七)其他具备监听功能的器材。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窃照专用器材,是指以伪装成或者隐密方式用于,经公安机关依法展开技术检测后做出确认性结论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: (一)具备无线升空功能的摄影、摄像机器材; (二)微型针孔式摄像机装置以及用于微型针孔式摄像机装置的摄影、摄像机器材; (三)中止长时间取景器和音频显示器的微小照相机和摄像机; (四)利用搭接、感应器等方式提供图像信息的器材; (五)可遥控摄影、摄像机器件或者电子设备中的摄影、摄像机功能,提供涉及图像信息,且无显著提醒的器材(不含软件); (六)其他具备窃照功能的器材。
第八条 非法生产监听窃照专用器材、“伪基站”设备,不构成犯罪的,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暂停生产,判处3万元以下罚款。第九条 非法销售监听窃照专用器材、“伪基站”设备,不构成犯罪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暂停销售,判处3万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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